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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假租房提公积金将列入贷款“黑名单”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7日 0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网络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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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假冒租房套取公积金,今后不仅将被列入“黑名单”,影响公积金贷款的审批,其违规行为还将被通报给所在单位。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出台租房提取公积金新规,从下周一开始,职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把提取资料交经办网点审核,并签署承诺书。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广州自从2003年以来已经允许符合条件的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但住房公积金月提取额不得超过当月租金。但是,近期,该中心各业务网点发现新的状况:不少职工以租房形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虽然提交的租房资料是正规备案资料,但是实际上并无租住该房屋的行为。

  为此,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日下发通知,表示将加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审批,并对职工的租房行为进行实地逐一核查。职工没有实际租住房屋又以租房形式提取公积金的违规行为一旦被查实,将被记入公积金中心的不良信息系统,不但影响职工以后申请提取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的审批,而且职工的违规行为将由该中心通报给职工所在单位并在其网站对外公布。

  为了加强租房提取公积金的审批,从下周一开始,职工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把提取资料交经办网点审核,并签署《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承诺书》承诺租房行为的真实性。

  由于核查提取行为的真实性需要一定时间,从即日起,需要以租房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还要按所租房屋所在地的行政区域提前10个工作日把相关租房资料送交对应行政区域的公积金经办网点。网点工作人员上门核实后即可办理转账提取。

  (编辑:邹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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