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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何晓慧通讯员邱何娟)经过2个多月的筹备,4月1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案件速裁合议庭揭牌成立。
今后,福州中院经繁简分流后的简易民商事案件,将交由速裁合议庭进行专业化的审理。相比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速裁合议庭审理期限一般为20天,特殊情况不超过30天,以此实现审判效率的提速和诉讼便民的优化。
据介绍,近年来,福州市两级法院一二审民商事案件呈逐年增多趋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经调研发现,这些民商事案件中,有20%以上属于法律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而这些简易案件“拥堵”在案件大潮中,不分轻重缓急,没有简繁之别,与繁杂、重大、疑难案件一起等候流程,不仅占用大量审判资源、加剧案多人少矛盾,同时也满足不了当事人对审判工作快速高效、合法权益及时实现的期待要求。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继续探索民事诉讼程序的简化形式,在民事简易基础上建立速裁程序制度”的要求,福州中院民商事案件速裁合议庭应运而生。“繁简分流,一方面有利于实现司法的大众化,使民众普遍能够得到具体的、有程序保障的、成本低廉的、方便快捷的司法服务与司法救济;另一方面,有利于实现法官的专业化,使业务庭法官能投入更多的精力办理复杂的、新型的案件。这是福州中院在社会管理创新过程中,为方便群众诉讼、缓解审判压力、提高诉讼效率,开出的一剂‘良方’。”福州中院院长许先丛如是说。
据悉,速裁合议庭成立后将进一步挖掘司法效率的潜力,加大立案调解力度,采取电话、短信等简便形式送达,构建简易、便利、快捷、经济的速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