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客服设为首页 |
4月11日11时28分,上海浦东机场,深航ZH9817航班旅客在远机位登机过程中,20名左右因天气原因滞留机场的旅客因赔偿问题情绪激动不肯登机,冲至邻近滑行道口附近,拦停一架刚刚着陆滑行的外航飞机,并致多架飞机无法起飞。在一系列冲动行为后,这些旅客最终与航空公司达成协议,每人获得1000元“超限赔付”(4月12日《京华时报》)。
备降,滞留,苦等,何时起飞没准信,晾在机上无人理……不能不说,旅客之所以做出拦机索赔的极端举动,的确事出有因。如果事发前航空公司对饱受折腾、心存怨气的旅客多一些体谅,多一分尊重,及时通报相关信息,耐心倾听旅客诉求,妥善安排旅客食宿,想必事态不会发展到旅客冲上滑行道拦飞机的地步。在这一点上,航空公司必须深刻反思,认真吸取教训,因态度傲慢、漠视旅客权益、处置不力而导致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还应受到追究。
然而,“事出有因”不能成为旅客冲上滑行道、拦机索赔的合法理由。维权必须依法,自力救济不能没有底线。擅闯滑行道、冲击飞行区,给飞行安全带来的巨大威胁无须赘言。我国《民用航空安全保卫条例》第16条明令禁止“随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等行为――“随意穿越”尚且违法,更遑论冲上滑行道拦飞机了。对于非法拦截航空器等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更是明确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可见,旅客冲上滑行道拦机索赔的极端举动,已经不再是合法维权,而是构成严重违法了。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如此公然突破法律底线的行为,不仅未受任何追究,相反,拦机索赔的旅客最终还得到了航空公司每人1000元的“超限赔付”。根据相关规定,航班因天气原因造成延误,航空公司免责;即便因其他原因造成延误,航空公司赔付的最高额度一般也不超过每人500元。翻了番的“超限赔付”,难道意味着赔付随“维权”的离谱程度而“水涨船高”?
航空公司善后不力导致旅客拦机索赔,之后又无原则地“超限赔付”借此息事宁人,如此处置实在危险。因为它向公众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号:“能闹的孩子有奶吃”、“闹得越出格赔付越高”。这个口子一开,难免会有效仿追随甚至花样翻新者――这次是拦机索赔,下次说不定就要劫持飞机了。如此一来,飞行安全怎么保证,公共安全如何保障?
航空公司已经做出蠢事,“超限赔付”估计是收不回来了。希望有关部门不要保持沉默,对突破法律底线的拦机索赔行为务必要给个说法,该处理的当事人一定不能放纵。这对当事者固然是个教训,更重要的是,也要借此告诫公众:维权必须依法、理性,突破法律底线的极端之举,不仅得不到保护,还将因此受到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