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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岳巍)201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一年绩效工资,调离班主任岗位,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这是沈阳市对“打死不开门”的补课老师的处罚措施。
昨日,沈阳市教育局通报了两起在职教师违规补课查处情况的通报,包括本报曾报道面对执法“打死不开门”的两位老师。
经过沈阳市教育部门调查,3月25日上午,沈阳市第八中学教师邱某、陈某在泉园一路一居民楼内给学生补课时被群众举报,记者及区教育局纪委工作人员前去调查,但两名老师因惧怕被处分而没有开门接受调查。
省、市领导及沈阳市、区教育部门对此高度重视。经查,报道情况属实。
因两名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沈阳市义务教育条例》和《关于禁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补课的通知》的规定,经沈河区教育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给予邱某行政记大过处分,201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一年绩效工资,调离班主任岗位,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给予陈某行政记大过处分,2012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取消一年绩效工资,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评先资格。
3月27日,根据群众举报,教育部门现场查实新民市实验中学副校长富某组织学生校外补课。
经新民市教育局研究决定:给予富某行政记大过处分,教师职称由中学高级降为中学一级,取消三年内各级各类评优晋级资格,停止副校长工作一年,责令其写出深刻检查,以观后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