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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再推“延误险” 业内:由航空公司投保更合适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4日 07: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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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王铭泽、曹磊4月12日报道:昨天,由于不满航班延误赔偿,20余名旅客不顾劝阻,擅自进入浦东机场跑道禁区,导致一架进港飞机停止滑行。而从“霸机”到擅闯跑道,个别旅客的维权行为愈发过激,这也使得航班晚点和由此引发的赔偿机制问题,再次在业内被重新审视。

  民营航空推延误险最高赔偿400元

  今天,一度延误率较高的国内民营航空公司春秋航空宣布推出航班延误保险。旅客在订票时,可自主选购航班延误补偿的保险,20元一份,不论是天气原因、机械故障,还是流量控制,只要不是客人自身原因,起飞延误达3小时就能获得200元的赔偿,6小时以上则可获赔400元;若航班取消,即可获得300元赔偿。

  据介绍,春秋航空延误险本月即已推出,7天内有1.2万旅客选择了该险种,截至今天,共有144名旅客获得理赔。

  界定不清屡致延误赔偿纠纷

  据了解,在民航业内,大多数公司面对延误赔偿时,主要参考是的2004年6月民航局发布的《对国内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给予旅客经济补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该《意见》称: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除按照规定做好服务工作外,还应根据航班延误4小时(含)以上不超过8小时、延误8小时(含)以上不同延误时间的实际情况,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

  不过,实际操作中纠纷不断。根据《意见》表述,航空公司因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应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但受理过多起航班延误赔偿纠纷的吴冬律师指出,不少案例中航空公司因本身行为造成延误,比如:机械故障、运力调整、内部管理等,却藉口流量控制、天气状况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旅客和航空公司之间的矛盾激化。

  此外,《意见》中并没有制订统一的“赔偿标准”。我国多家航空公司虽然已公布《旅客服务承诺》,但对航班延误后具体的赔偿标准则纷纷予以回避。

  记者注意到,在春秋航空本次推出的航班延误保险中,不仅增加了航班取消的赔偿,还明确了航班延误的判定标准只要不是客人自身原因,不论是天气原因、机械故障,还是流量控制,在延误到达一度程度时都可以获得赔偿,赔偿额度最高为400元。业内人士表示,如此便省去了在旅客是否符合获得赔偿的条件认定上的“扯皮”。

  业内:若由航空公司投保更易被认可

  航班延误保险的引入,可谓是通过市场手段解决遭遇航班延误时旅客的不满。实际上,早在两年前,东航就曾推出过航班延误保险,多家保险公司也都有相应的险种在各大航空公司网站上发售。银行、网站等也在近年纷纷加入赔付行列。但调查显示,延误险的知晓率、接受度并不尽如人意,超九成市民坦言,根本没有听说过这一险种,也不会考虑购买。

  更现实的问题在于,航空公司出现延误,赔偿却需要旅客自行承担投保费用,不少人表示难以接受。而春秋航空此次推出的延误险,也没能逃出这一怪圈。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航班延误的直接受害者是旅客,如果改由航空公司来承担保险费用,那么,一旦发生航班延误需要赔付时,航空公司就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走理赔途径;保险公司为了控制赔付比例,反过来也会督促航空公司加强管理减少延误。

  作者:王铭泽 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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