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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李世卓)昨日,市教育局副局长范志刚搭乘本报“直通车”,与相关处室负责人一同就市民所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他建议,幼儿家长需转变对“兴趣班”的观念。
“不让幼儿园开设兴趣班是不是有点‘一刀切’?我们家长下班晚,孩子在幼儿园放学后没地方去也很让人‘头痛’啊。”有家长诉苦道。
日前,广东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等三部门出台了广东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细则》及《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的实施细则》,规定了各级各类幼儿园可对幼儿家长收取的具体收费项目。各幼儿园除规定的保育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3大类收费项目外,均不得在正常的开园时间内,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向幼儿家长另外收取费用。
“目前,兴趣班的收费项目已经取消,我们不可能在这个政策上进行突破。而幼儿园都有托管服务,这可以解决上班家长的后顾之忧。”范志刚叮嘱道,家长应该扭转观念,“兴趣班”内容应含在幼儿园的日常课程当中,切不可本末倒置。
“而幼儿园的教师应该把自己的精力放在日常教学当中,让孩子们在平日里就能享受到舞蹈、美术、跆拳道等课程。如果家长将孩子的‘兴趣’学习都寄予课堂之外,这说明幼儿园教学出了问题,需要幼儿园在提高保教质量上下功夫。”
如果校车上有安全带,学生不用,存在安全隐患,这是谁的责任?龙岗五联崇禾小学家长提出了这样的疑问。
针对家长的投诉,龙岗区教育局和交警部门对该学校的校车安全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并确认该校的三辆校车都是合格的,也均配备了安全带。
“学生不系安全带我们都是有责任的。”基教二处相关负责人说,我们在要求跟车教师加强对学生安全检查的同时,家长、学校和社会也要持续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觉性,才有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