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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为完成“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目标,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本月20日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Ⅲ标准的车用汽油,12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Ⅲ标准的车用柴油,2013年5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Ⅳ标准的车用汽油和柴油。
环境监测表明,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2011年,我省机动车保有量390万辆,氮氧化物排放27万吨,比2010年分别增长14%、5.63%。快速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和氮氧化物排放不仅危及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对实现“十二五”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带来挑战。为此,发改委、环保、公安、交通、商务、工商等6部门采取“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关口消减、联动推进”的措施,联合启动山西省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联动共减”工程。
本次行动以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为主要控制对象,以新车注册、在用车管理、油品升级、维修治理、报废拆解、黄标车淘汰和市场监管为关键环节,以全面深化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工作为主攻方向,建立源头减排、过程减排、淘汰减排、维修减排、油品减排和市场减排等一整套部门联动机制,最终实现2015年全省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比2010年削减13.9%总体目标。(记者 张隽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