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据新华社合肥4月11日电记者从安徽省人民政府了解到,为鼓励公众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该省日前出台《安徽省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举报人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一经监管部门查证属实,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奖励暂行办法规定,公众举报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经食品安全有关部门查处结案后,由财政部门按照行政处罚罚没款入库金额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的奖励额度为:罚没款入库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和1万元以上的,分别奖励举报人500元和罚没款入库金额的5%。每次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