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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日报兰州讯(记者宜秀萍)近日,省卫生厅印发《2012年全省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明确提出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杜绝医师违规越级开处方现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医师及医疗机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方案确定此次专项整治活动范围为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是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明确本机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限定;制定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流程,不得在门诊使用;建立抗菌药物遴选和定期评估制度,清退存在安全隐患、疗效不确定、耐药严重、性价比差和违规使用的抗菌药物品种或品规,清退或者更换的药品原则上12个月内不得重新进入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加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指标控制力度,综合医院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落实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向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视情形予以警告、限期整改、暂停处方权、取消处方权、降级使用、暂停执业、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宜秀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