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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4日太湖撞船后续:事故暴露景区安全应急预案缺失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03:5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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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4月11日消息:4月4日发生的太湖撞船事故,造成了大学生4死4伤,这一惨剧引起了全社会的极大关注。记者调查发现,此次事故不仅暴露了太湖景区快艇驾驶员、快艇公司、水域航道等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而且反映了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的缺失。

  水域管理混乱

  多位目击者表示,事故发生地位于一条主航道附近。记者了解到,太湖航道是重要的内河航道,一直是货船和旅游快艇混行,并没有专门供游船使用的航道。此外,出事水域水深在2.2米到2.5米之间,两货船相距约20米,两船之间的牵引方式存在一定问题,警示标志不明显。

  同时,事故发生正值清明节中午,三山岛到石公山码头的快艇往来频繁。目击者告诉记者,如果湖面上的巡逻船通过高音喇叭提醒牵引船以及快艇注意避让,或许就能避免悲剧的发生。但遗憾的是,当时并没有人看见巡逻船。

  上海金澄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巍松认为,此次事故凸显太湖旅游景区航道管理混乱。从法律上说,首先有航权问题,究竟是货轮、渔船有航道,旅游船也有专门航线,还是货船与游船混合运行,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这一水域航权问题作出明确的界定。其次,水面交通秩序的维护是海事部门的责任,对于混合运行的水域,地方海事部门应有必要的监督管理,来往船只应有巡逻艇进行监护。再次,水上安全运行规范有法不依。《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明确:“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船员不得在酒后从事航行、作业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避碰规则》也明确规定,拖拽船只应该设有明显的警示灯,提醒周围的船只注意避让。但现实的情况是,这些规定和规范均没有人落实,也无人监管执行。

  岗位安全缺位

  据事后调查,驾驶员凤克尔酒后驾驶快艇,在前方有两艘船只、且两船之间由钢缆牵引的情况下强行穿越,导致悲剧发生。

  这一事故暴露出多方面的安全监管问题:一是码头管理处于无序状态。上海申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沈伟民认为,开展水上旅游,码头应该严格管理,每条船离开码头,应有管理人员清点人数、查看乘客是否穿救生衣、驾驶员出航是否具备条件等,但从事故看,出事码头无人监管。

  二是驾驶人员违规操作,快艇运营有法不依。上海财经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何建民认为,水上快艇旅游经营者是安全责任主体,快艇运营公司有责任对快艇驾驶员资质严格审核,进行相关安全知识、专业技能的培训;挂靠单位和监管部门并不是简单发证收费,而应加强快艇定期安全检查,驾驶员上岗考核,快艇船体及设备维修保养等。

  三是旅行社没有尽到组织管理及监督责任。

  搜救抢救不力

  江苏卫视近日播出了一段事故现场的视频。该视频显示,当事故快艇到岸边后,有学生发现船上少了人,苦苦哀求快艇驾驶员能否回头去找人,但快艇驾驶员拒不承认船上少人,并且拒绝搜救。

  华东师范大学旅游系主任楼嘉军认为,旅游景区亟待建立旅游事故安全预警、应急事故处理决策及应急救援体系等制度。

  分析人士认为,这不是一起简单的水上交通事故,而是诸多职能管理部门安全责任缺失酿成的惨剧。相关的旅游企业、政府部门应对这一事故进行全面评估,完善管理监督措施,确保悲剧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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