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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昆明4月10日电 (记者木胜玉)4月10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4月9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投入生活救助资金4.81亿元(其中:中央、省级4.48亿元,州、市、县0.33亿元),保障了478.64万人的基本生活。同时,全省派出了476万人次参加抗旱救灾行动,救助缺粮人口170.76万人,解决饮水困难人口239.93万人和其他救助67.93万人。购买了2.16万吨粮食,储备了1.1万吨粮食。
据了解,面对目前严重的旱情,社会各界心系灾区,积极行动,及时伸出援助之手,纷纷捐款捐物,帮助灾区人民战胜灾害,渡过难关。据统计,截至4月9日,全省民政部门共收到抗旱救灾捐款9614.39万元(其中:省级5710.71万元,州市3903.68万元),接收捐赠大米49.1万公斤。其中,省慈善总会接收的5600万捐款已下拨至州市。
为切实做好旱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云南省民政厅建立了旱灾灾民生活救助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了省、州(市)、县(市、区)民政部门的工作责任,强调要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吃饭、喝水等基本生活;同时,结合目前开展的“四群”教育活动,进村入户,摸清情况,缺粮送粮,缺水送水、缺钱送钱,及时实施救助;在做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的基础上,重点救助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和“三无”人员(小春无收成人员、无经济收入人员、当前无基本生活口粮人员)等困难群体,杜绝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现受灾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吃不上饭、喝不上水的情况发生。并要求全省所有州(市)县(区)民政部门全部开通公示救助电话,保证受灾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救助及时。为确保各级民政部门责任落实,省民政厅先后派出8个由厅领导带队的督查组,对全省16个州市进行分片包干跟踪督查,督查行动自3月27日开始,到旱灾结束为止,各督查小组每20天到包干州市督查一次,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安排和救灾救济款物的管理使用工作,每周收集汇总一次灾情,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同时,全省各级民政部门也实行分片包干,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项救助措施落到实处。
今年是云南继2009年入秋以来遭遇严重旱灾后发生的三年连旱,受灾区域广、历时长、跨度大、影响深、损失重。三年以来,云南省降水量明显偏少,库塘蓄水严重不足,部分人畜饮水和灾民生活遇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