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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检察系统同步录像运行7947小时 比要求提早5年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1日 16: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河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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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河网南阳讯(河南法制报记者 王海锋 通讯员 邱文炳 乔帅)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3月14日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121条规定, “……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而南阳检察机关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工作已开展安全运行了7947.5小时,比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条款正式施行提前了整整五年。

  昨日,南阳市院技术处负责人吴宗印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高检院、省院于2005年底下发了关于《人民检察院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等相关文件后,南阳市院党组高度重视,于2006年4月召开现场会,对全市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2006年6月底,南阳市检察机关讯问录像系统完成由模拟信号向数字信号的全面升级改造,基本达到高检院技术规范要求。同年10月,市检察院举办了两级院自侦和技术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参加的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培训班,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理论基础。2007年6月底,全市两级院14个单位,基本完成了新建或扩建院内和看守所的固定数字录音录像系统,并且配备了便携式数字录音录像设备和录像车,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实施了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目前,南阳两级院共有技术操作人员23人,其中兼职9人,专职14人。

  对于南阳市检察机关建设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特点,南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中信介绍说共有六大特点:一是按需建设,预留扩展空间,两级院基本采用“2间控制室+1至3间独立讯问室”的模式建设,并在警务区预留扩建房间。市院还在警务区设立医疗救助室,用于开展讯问过程中涉案人员出现突发疾病、自伤、自残等情况的急救工作,充分体现了人性化讯问的新思路;二是在建设院内和看守所固定讯问系统的同时,配置便携式数字录像设备和移动录像车,适应移动录像的需要;三是院内录音录像系统基本实现与本院局域网的连接,并可以市院侦查指挥中心联网,实现远程查看审讯过程;四是在各讯问室内嫌疑人对面安装了小尺寸液晶显示器,同步播放刻录画面,较好地解决了高检院对于“录制结束后,录制资料应经嫌疑人确认”的规定,减少嫌疑人回看视频的时间;五是两级院录像系统,厂商产品型号也相对集中,有利于全市相互交流经验,便于规范化管理和维护;六是录像系统多数采用专业软件系统来操作控制,与封装严密通过硬件来操作的系统相比,有利于系统升级和功能扩展,系统维护成本较低。

  据统计,自2007年开展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以来,全市两级院检察技术部门共对1632件职务犯罪案件实施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对98件其他重大刑事案件在检察环节实施了同步录音录像,共计2026人,4605次,7947.5小时,实现了连续7947.5小时无技术故障,较好地发挥了同步录音录像固定证据、技术监督、规范执法的效能,为保证讯问过程合法性、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推动办案工作的健康开展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王中信副检察长告诉记者,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明年起实施,南阳市检察机关已做好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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