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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当前各地有关部门正在开展打击和治理网上传播谣言的行动,法律工作者认为,互联网上发表言论同现实生活中发表言论在法律责任的承担上是一致的,网络虽然是一个虚拟世界,但在这个虚拟世界内散布谣言触犯了法律,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网络上散布谣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创始人岳成律师分析认为:一是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依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要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及赔偿损失的责任;二是行政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尚不构成犯罪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给予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三是刑事责任,即如果散布谣言,构成犯罪的要依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工作者们表示,如何有效地惩治和预防网络谣言违法犯罪活动,应当进行更加深入的专项研究。一直关注网络谣言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施杰认为,网络已经成为人们工作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平台,已成为现实生活组成部分,《刑法》中规定的,侮辱罪、诽谤罪,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等,也应当适用于网络世界,依据相应的罪行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一些社会危害性很大、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制造网络谣言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个人认为,有必要纳入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以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职能,对构成犯罪的网络谣言严格、依法、准确地予以惩治。这需要进一步完善刑事立法,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