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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杨宝华报道)近日,奎屯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奎屯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获得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将于近期印发执行。
餐厨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等活动产生的食品废物、食物残余、过期食品。
《管理办法》适用于奎屯市区范围内餐厨垃圾的经营性收集、运输、处理活动。对垃圾收运、处置有了明确的规定。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煎炸废油直接排放到雨水、污水管道或交由未经许可或备案的单位及个人处理。对随意倾倒、抛洒餐厨垃圾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未经批准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的罚款;从事餐厨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的企业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奎屯市政府投资27万元购置一辆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日前已投入试运营。餐厨垃圾收集车一次可容纳3吨餐厨垃圾,并配置了专用的餐厨垃圾收集桶。
奎屯市环卫处处长雷震说:“由于目前条件有限,在试运行阶段,奎屯市区各餐饮单位可将餐厨垃圾存放进自备的垃圾桶内,待餐厨垃圾收集车进行回收时,再将桶内的垃圾倒入餐厨垃圾收集车专用的收集桶内,集中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