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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被授予 “全国文明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9:1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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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桂被授予

  “全国文明先进单位”

  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芷伊 刘嘉麟)昨日,顺德为获得全国文明先进单位的容桂街道以及分别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的大良街道办升平社区及顺德区法院揭牌。据悉,顺德区法院是此轮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在全省近120个基层法院脱颖而出,一举荣获广东省文明单位。此外,乐从镇沙边村也获得广东省文明村的称号。

  昨日下午,市委宣传部黎妍副部长分别为获得省文明单位及全国文明单位的升平社区、区法院、容桂街道进行揭牌,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市创建办主任冯德良及顺德区委常委曹洪彬出席了仪式,现场参观的伍威权庇护工场,运作不足一年,已有多名残疾人士经过培训与辅导,掌握了一定的工作技能,并在热心企业的帮助下走上了工作岗位。而容桂街道继2007年获评“广东省文明单位”后,2008年又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如今又获得“全国文明先进单位”,文明创建工作成为该街道发展的新优势。

  此外,除了1个国家级与3个省级荣誉称号,顺德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还荣获市级荣誉称号18个,其中顺德区司法局法援处、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审批服务科、区市场安全监管局登记注册科获得市级文明窗口单位。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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