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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灯亮还撒欢儿 俩大货“碰破头”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0日 14: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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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色大货车车头完全撞瘪

  4月9日16时,记者赶到事发现场,看到肇事的共有3辆车,仍停在路口中央,由于两辆大货车几乎封死了整个路口,一度造成交通拥堵。车祸现场比较惨烈,一辆蓝色大货车的车头紧贴在一辆白色集装箱货车的车厢上,车头变形严重,已经完全撞瘪。万幸的是,在消防救援人员及急救人员的努力下,3名伤者并没有生命危险。

  半小时前,在浑南新区金辉街与营卡路路口,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雷克萨斯面对黄灯,停了下来。雷克萨斯的司机告诉记者,但没想到后面的蓝色大货车却没有刹车,为了躲他的车,货车司机猛地打了一把轮,但是还是没有躲开,结果蓝色大货车撞了雷克萨斯的车尾后,又迎面撞上了对面驶来的白色货车。

  有目击者称,车祸发生后,蓝色货车的司机被困在了驾驶室内,幸亏消防官兵及时赶到,他才被救出。而白色货车上,也有两人受伤。

  在沈阳军区总医院的外科急诊室,急救医生告诉记者,车祸中的3名伤者都没有生命危险。蓝色货车的司机当时仍满脸是血,当记者询问他车祸是如何发生时,他表示自己什么都记不住了。目前,车祸原因仍在调查中。   

  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终审宣判

  驾车闯黄灯

  系违法行为

  4月6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中级法院对社会广泛关注的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法院认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黄灯亮时,已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出于安全驾驶目的,对该条文的理解应当基于“谨慎规范”之理念。即黄灯亮时,只有已经越过停车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除此之外,车辆不得继续通行。因此,闯黄灯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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