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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原教导员许某,利用清查违章建筑等职务之便敛财,受贿金额达63.44万元,滥用职权致使人民群众损失110余万元。近日法院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多年“坚持”早起独自巡查
“每天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数算一下,辖区中还有哪些地方没有检查过。”据许某供述,自从有了执法权,他就养成了一个习惯,晚上想好检查的区域,早上7点前就开着公车转悠,重点清查正在建设的违章建筑。直到案发,上班前清查违章建筑的做法,他坚持5年从没中断过。
许某2002年从部队转业到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任工贸大队副大队长,2010年10月任直属一大队教导员。许某供述,是“独自办案”的坏习惯让他走了犯罪道路。
2007年9月一天早上,许某例行检查时发现,兰山区某村李某正在建房子,许某立即回单位仔细翻阅档案,没有查到李某的建房规划许可手续,于是许某派人给该工地下达了停工通知书。当天晚上,李某通过村委会干部找到许某,表明房子没有办规划手续,希望许某能帮帮忙,让他把房子建起来。许某说了一句:“上面查得紧,这事不好办,看看情况再说吧。”
这句话让李某感觉,许某一定能帮这个忙。李某立即把准备好的10000元现金塞给了许某,许某说:“这种事只要你们办事处那边协调好了,城管这边由我出面协调就行了。”
“收了10000元现金后,我的房子顺利建成。”李某证实。直到许某案发,城管局的人再也没查过,许某也没退还这10000元现金。“很多违章建筑,基本上都是我亲自清查出来的。”许某供述,因为上班后还有其他工作要做,所以他在早上上班前,都会把清查的工作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