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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引发火灾 乐都县一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04:4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一丁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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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清明节祭祀已故亲人是中国人的传统。近日,乐都县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清明祭祀而导致的纵火案,被告人许某被判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去年清明节期间,许某与其母到老家的坟地上上坟烧纸,由于风大,烧着的纸引燃了坟地旁边的荒草,火势迎风后迅速蔓延至附近退耕还林地和荒山,退耕还林地的过火面积达到9.98公顷。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某过失引发火灾,致使林地过火,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案发后,被告人许某主动报案,积极灭火,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有自首行为,依据《刑法》有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眼下清明节又快到了,不文明的祭祀方式会给社会、给个人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因此文明的祭祀行为应该多多倡导。 (作者:一丁 熊国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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