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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吊证者五年内禁入食品行业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8日 0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深圳特区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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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广州4月6日电(深圳报业集团驻穗记者 吴勇加 通讯员粤工商)记者从今天在广州举行的广东工商系统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广东省工商局今年将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失信企业和严重失信企业采取不同监管方式,及时更新“黑名单”数据库,凡被吊销证照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五年内不得重新进入食品行业,凡因违法生产经销“地沟油”被依法判处缓刑的,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与食品生产销售等有关的活动。

  据悉,省工商局还将强化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籍管理和信用分类监管,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许可管理和登记注册管理中的应用,建立健全登记注册机关与许可证发放机关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建立完善并及时更新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经济户籍库”;严格按照《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规定,对食品经营主体及时进行特别标注,切实做到食品经营主体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为规范食品流通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省工商局已着手组织开发许可档案电子化软件,软件包括电子档案扫描、档案综合管理以及与业务系统接口等模块,实现食品许可档案电子化联网应用。

  省工商局还将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电子监管体系,通过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数据库、食品备案数据库、食品抽样检验和案件查办数据库,切实提升监管执法效能。近期,省工商局与省电信公司签订了《“信誉通”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合作协议书》,即将出台《关于推进“信誉通”等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应用工作的意见》,研究推进过程中碰到的问题,积极引导食品经营者加入“信誉通”等食品信息追溯系统,并通过基层监管人员的日常监管“倒逼”和消费者的查询监督,促进食品经营者通过电子化方式落实“两项制度”,真正做到流通环节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提升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市场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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