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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祭奠先祖是中国的传统民俗。在清明“小长假”即将到来之际,为树立文明节俭新风尚,严把领导干部廉洁过节关,河南省嵩县纪委采取“五个一”措施,引导党员干部度过一个清静、健康、廉洁、文明的节日。
一、组织一次学习活动。3月下旬,县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县股级以上干部学习河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尹晋华的文章《为官者应做到“十不”》文章精神,对于如何做一个政治强、素质高、形象好、有作为、民众拥戴的领导干部展开讨论,领会精神实质,对照“十不”的要求,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问题,认真查找差距,书写心得体会,各级干部进一步强化了廉洁意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自觉遵守各项制度,扎实干好本职工作,提高拒腐防变能力。
二、开展一次节前廉政教育。3月29日,组织全县各单位干部职工及中、小学学生,到烈士陵园进行勤廉宣誓和革命传统教育,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的勤廉教育基地的示范作用。
三、下发一个文件。县纪委下发文件重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加强清明期间公车管理,严禁动用公务车辆扫墓;严肃财经纪律等。倡导广大党员干部文明节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发送一组廉政短信。通过政府“手机报”、移动短信平台等形式,发送“文明祭扫、维护形象、平安清明”等廉政短信,进行温馨提示,及时提醒,防微杜渐,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五、开展一次明察暗访活动。清明节期间,县纪委在电视台、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在饭店、宾馆、娱乐场所及县内景区予以检查,并对党政机关公车私用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的,将按有关规定坚决、从严、顶格处理,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并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