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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七项措施帮十万名毕业生找工作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6日 2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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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沈阳市区两级人社部门将举办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768场,并于5月组织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7至9月,组织开展2012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百日攻坚”系列活动;9月以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为重点对象,组织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11月,组织开展“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并争取市财政对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系统建设的支持,扩大就业智能化服务功能,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智能化信息质量和效率,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力争全年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50万条。

  发挥市场配置高校毕业生的基础性作用,只是沈阳今年为高校毕业生就业采取的服务措施之一。4月5日,记者从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部门了解到,2012年沈阳市预计接收10万名高校毕业生,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约500人。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沈阳市还将采取以下措施:

  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在全市重点企业、中小企业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推广工作。年底前在全市重点和优秀企业建成300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标准化基地,为3000名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岗位。对企业接收的见习高校毕业生,经审核符合见习政策要求的,由市财政给予每人每月660元的见习补贴,并为见习毕业生缴纳意外伤害保险。

  鼓励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全年帮助8000名以上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定期发布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岗位指导目录,每季度组织一次灵活就业高校毕业生现场交流会,进一步推进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医保补贴宣传推广工作。开展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宣传日活动,在全市各街道、社区普遍设立专岗负责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审批服务工作,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可享受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提供80元的医保补贴,共计160元。

  开展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一对一”帮扶活动。进行困难家庭毕业生普查,确保100%纳入政府视野。实行市人社系统局级领导“一对一”的就业帮扶,并会同市财政部门开发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200个进行兜底安置,确保有就业意愿困难家庭毕业生100%就业。

  鼓励高校毕业生创业。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免费创业培训,举办2-3次大型创业项目推介活动,开展创业型城市宣传活动,在条件成熟的区县(市)建立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落实有关创业孵化基地的优惠政策,对高校毕业生创业成功者,最高给予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力争帮助3000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

  帮助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建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信息库,动态监测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状况,定期举办针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专场交流会,把未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困难群体中兑现优惠政策。

  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力度。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培训工作纳入到普惠制培训规划中,对有愿望参加就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可免费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提升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能力。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5000人。记者侯永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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