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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记者张昕宇报道)记者从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新疆将建立紧缺技能人才预测发布制度,发布年度新疆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各地2012年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将在4月30日前发布。
全区各地将采取多种方式对企业用工需求进行调查摸底,提前掌握企业拟招工情况。用工相对集中的地区,将选取本地有代表性的企业特别是用工大户,掌握企业的基本情况、缺工人数、人员构成及增减变化情况等并进行监测,分析判断企业用工趋势。并根据本地新型工业化和现代服务业发展方向、重点发展产业的范围,确定本地区紧缺职业(工种)及技能等级,制定年度本地、州、市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发布。自治区也将向全区发布年度自治区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
同时,自治区还将优化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全区各地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加强职业培训政策措施,及时向社会发布本地、州、市《年度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引导城镇失业人员、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乡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群体参加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实现稳定就业。
全区各地将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每年从本地发布的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中选择不超过10个职业(工种)、县(市)每年从本地区发布的紧缺职业(工种)培训目录中选择不超过5个职业(工种),确定培训技能等级,在落实就业意向和用工去向的基础上,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和企业作为紧缺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开展紧缺职业(工种)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