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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讯(记者周红梅)为使农民更快更便捷地拿到农机购置补贴,近日,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农机局,研究制定了《广西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在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上实行创新试点。
自治区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上和补贴方式上进行创新试点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方式进行改革。把以前补贴资金由县级逐级上报到自治区财政集中结算,改变为自治区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县,结算级次下放到县,由县级财政部门向具有结算资格的经销企业支付补贴款方式,从而简化程序,增加结算频次,提高效率。
二是选择部分市属县开展直补试点。选择桂林、贵港、钦州和贺州等4个市所属县进行直补试点。采取由购机者全价购机,经核实后,由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购机者农补网“一卡通”账户或购机者本人银行账号的方式,使购机农民更加直接地感受到“强农惠农”政策带来的实实在在利益。
三是为规范和有效使用中央和自治区补贴资金,防止出现倒机、套机以及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县对农机具不再实行累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