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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流浪孩子回家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5日 23: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汕头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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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陈洪镔)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流浪乞讨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今年4月至12月,我市将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每月10日(逢休息日顺延)为行动日。各级民政、公安、卫生、城管等部门抽调精干人员联合组成流动服务队,在全市行动区域范围内统一开展拉网式巡查救助。

  据悉,专项行动中,各级民政部门将加强街头救助,协助配合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做好街头管理和解救工作;及时接收公安机关解救、护送来救助站的未成年人并做好救助服务,实行人性化、亲情化服务,保障其基本生活;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帮助其回归家庭、告别流浪。公安部门将强化街面巡逻查控和重点人员、重点场所的治安管控力度,以车站广场、码头、繁华街区、旅游景点、地下通道、桥梁涵洞等流浪未成年人集中活动和露宿场所为重点区域,及时发现并查处侵害流浪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一律采集血样,输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滞留在市救助站内的流浪未成年人,由送入公安机关负责采集比对,非公安机关送入的,由救助站所在辖区派出所负责采集比对。城管、卫生、教育、人社、综治等各部门也将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开展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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