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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楼顶竖起广告牌 业主不知情城管咋审批了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3日 10:2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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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汉口利济北路132号、140号居民楼业主向本报倾听热线反映:前不久,这两栋居民楼顶平台突然竖起6块巨幅商业广告牌,业主向当地六角亭街城管办投诉,得到回复是:广告牌为“鑫飞达”公司设置,有关手续得到市城管局广告处审批。

  产权人对楼顶建广告牌不知情

  据了解,这两栋居民楼原是房管所公租房,建于1963年,每栋6层楼,2000年3月由52户居民全部买断,十几年来一直没有物业管理。

  按有关规定,城管部门审批户外建筑大型广告牌,需经该建筑产权所有人签字同意,或由物业征求产权所有人意见后代为签字,而之前52户产权人对楼顶要建广告牌都毫不知情。蹊跷的是,经市城管局广告处负责人昨日证实,该广告牌审批件上产权人为硚房集团武胜物业有限公司。

  业主讨要自己的平台

  记者昨日在现场看到:这两栋老居民楼楼顶平台各有约400平方米面积,平台临街三面被封围,各竖起3块巨幅商业广告牌,132号楼顶三块是轿车广告,140号楼顶三块则为房产广告。记者从132号后门上到楼顶,只见楼顶平台已被封闭,平台唯一的一扇木门也上了锁,门上写着:“不能进去,围(违)者死”,令人胆寒。

  140号5楼业主郭先生说,这两栋居民楼是在原砖混5层楼上加了一层,变成6层,房龄已近半百,十几年没有维护、维修,住户大多是老弱病残。去年11月楼顶的巨幅商业广告牌竖起来后,他担心房子不能承重垮塌伤人,就向城管监察部门投诉,得到的回复是,因城管已审批,广告牌竖在他们楼顶就是“合法”的,城管监察部门就不好管了。

  132号5楼业主黄先生说,按《物权法》有关规定,这两栋居民楼平台、走道等公摊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居民平时大多在平台晾衣晒被或乘凉休闲,现在自家的平台不能进、不能用,哪有这种道理!

  昨日记者陪这两栋居民楼业主代表来到市城管局广告处,一负责人介绍说,该广告牌是由产权单位硚房集团武胜物业有限公司和承租方鑫飞达公司共同申报的,按审批程序,只要有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同意,就可审批。

  业主代表质疑:产权单位或产权人是否真实,城管不调查清楚就审批吗?该处一工作人员回答,对这样的事,城管不可能调查那清楚。承租方如拿着产权人签名来申请,他们同样也无法一一核实。

  该广告处负责人表示,将尽快通知鑫飞达公司与业主协商解决此事,如业主坚持要拆除该商业广告牌,他们将实施拆除。(记者 梅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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