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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30多个县(市、区)设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3日 02: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西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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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昌讯(记者宋海峰通讯员董蕾)记者3月31日获悉,南昌市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日前成立,这是我省首个设区市级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它将改变南昌市辖各县区无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无调解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日益增多的困境,更好地发挥调解仲裁在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已成为农村的主要矛盾之一。为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南昌市成立了这一仲裁机构。该仲裁机构将受理承包合同发包方所在地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且在开展仲裁工作时依法独立进行,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到今年底,南昌将普遍设立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基本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体系,确保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法定机构受理、有专业人员审理、有固定地点办理,把纠纷解决在当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各县区、乡镇将制订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抓好调解仲裁庭硬件建设,按照仲裁程序规范操作、依法办理,逐步健全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机制,减少土地承包纠纷。

  据了解,我省目前已有32个县(市、区)设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去年,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调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639起,经仲裁机构调处纠纷111件,裁决13件。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加大调解仲裁工作力度,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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