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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山东频道1月19日电(记者袁军宝)记者19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由于2011年全年山东省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上涨超过5%,山东首次启动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将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或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介绍,这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人员范围是,在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的标准是根据当地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水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月数等相关因素确定。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今后将进一步调整完善了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的挂钩联动机制,把联动启动周期由年度改为季度,以更为确切地反映近期物价涨幅变化情况,及时弥补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