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甘肃二手房交易评估征税系统年底运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06: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人民网兰州3月30日电 (记者杜昱欣)在二手房交易报税时报低价避税,按揭贷款时报高价,买家与卖家之间实际签署了又是另外一份合同,这种“阴阳合同”在购房交易中大量存在。为此,甘肃省地税局推行存量房评估征税工作,即对二手房交易按评估值征收税费。

  所谓的“二手房交易按评估值征税”,是指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对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征税。这项工作是国家为进一步规范二手房交易行为,遏制“阴阳合同”,防止国家税款流失而建立的一套存量房交易税收申报价格比对系统。

  据甘肃省地税局局长吴仰东介绍:“甘肃省存量房评估征税工作已于去年6月在金昌市完成试点。目前,全省各级地税部门正在采集房地产基础信息,预计今年6月底,可完成全省存量房交易申报价格比对系统建设工作,年底可正式上线运行。”新系统正式运行后,买卖双方申报的交易价格符合客观实际时,将按纳税人申报的交易价格征税;而如果其申报的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将按存量房交易评估值征税。届时,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报低价避税的行为将会被杜绝。

  小常识:个人转让房产涉及税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热词:

  • 二手房交易
  • 存量房
  • 交易价格
  • 二手房买卖
  • 阴阳合同
  • 评估
  • 运行
  • 申报价格
  • 土地增值税
  • 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