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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0日讯(记者贾杰)今天,关于酒店是否该收婚宴“进场费”一事,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乔臻表示,酒店是滥用优势地位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孙祥臻律师认为,酒店收取进场费没有法定依据,侵犯消费者自由选择权,涉嫌不正当竞争。
黑龙江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乔臻指出,酒店以非指定婚庆公司可能损害酒店设施为由,要求收取“进场费”的做法有悖公平原则。酒店提供的是婚宴服务,却强迫消费者接受其指定的婚庆服务。问题的实质在于酒店滥用优势地位剥夺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有损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种不合理的销售模式亟待“松绑”。
黑龙江昆奇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祥臻认为,酒店收取婚宴“进场费”,从法律层面来讲,有超范围收费的嫌疑。如果消费者认可交纳“进场费”等,要与婚庆礼仪公司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酒店收取“进场费”不合理,其行为没有任何法律依据。酒店收取“进场费”的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
针对酒店收取高价“进场费”,哈市消协副秘书长林安林表示,虽然目前暂无相关管理条款制约酒店收取婚宴“进场费”的行为,但如果在预先没有告知消费者的情况下收取了“进场费”,那么消费者有权拒付。
哈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王绪坤说,对于婚宴“进场费”的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有一些是霸王条款,有一些则存在其他客观因素。政府部门在处理公共事务时,要综合考虑相关利益人的合理诉求。哈市工商部门将约请婚庆礼仪公司负责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剖析和查找目前婚庆市场存在的问题。在综合考虑各方意见和诉求后,工商部门将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哈尔滨的婚庆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