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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2日 00: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昆明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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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市属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

  近期,全市范围内森林火灾频发,特别是发生了玉溪市易门县“3 18”安宁过境火和“3 22”晋宁县芦柴箐、“3 28”晋宁县昌家营等森林火灾,影响较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频发的森林火灾,在造成损失的同时,极大地影响和制约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进程。当前,清明节即将来临,上坟祭祀等野外用火相继增多,加之持续高温导致的干旱和大风天气,使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坚决遏制当前森林火灾频发的不良势头,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高度重视

  各级党委(党工委)、政府(管委会)和相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警惕,高度重视,全面落实好森林防火各项措施。近期,各县(市)区和五个开发(度假)园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律不准外出,党政一把手一定要亲自抓森林防火,积极深入基层、一线,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确保不再发生大的森林火情。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今年签订的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要求,层层落实责任。重点要抓好基层管护工作,加强护林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分片包干,分块落实责任,确实做到把火源堵截在林区之外,消除火灾隐患。

  三、把握重点,管死火源

  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牢牢把住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两个关键环节,有效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清明节期间,要全面加大巡山堵卡力度,加大检查、巡查、督查密度,严禁火种入山,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重点林区、城市面山、坟山要实行严防死守,并组织森警、森林公安、民兵进行必要的武装巡护;对精神病患者、智障人员和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实行严密监护,防止失火。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处罚,坚决将火种、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四、快速反应,重兵扑救

  各地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小火大打、快速处置、重拳出击、重兵扑救,坚决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

  五、加强督查,严厉问责

  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牵头成立工作督查组,在清明及“五一”节期间,集中对墓区、风景旅游区、水源保护区及部分重点林区森林防火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县、乡两级必须立即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发现隐患和工作漏洞立即整改。对玩忽职守、造成森林火灾的具体责任人和责任领导,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厉问责,绝不姑息迁就。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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