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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 本报记者 王建军摄
对话政法委书记
本报记者李恩树余东明
近年来,山东省济南市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3月29日,济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杰就此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的采访。
记者: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济南做了哪些尝试?
刘杰: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性工作。近年来,我们依托全国知名服务品牌――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民生政法热线”,日均受理群众涉法诉求400余件;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到村居(社区)四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网络;加强“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推广建立“五级四化一确认”调解模式,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执法办案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注重发挥执法办案在化解矛盾中的作用。
记者:您刚才提到了“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济南市人民调解工作进展如何?
刘杰:济南市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积极推行“健全五级网络、完善五项机制、推进五个延伸”的“三五”工作法。按照“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的要求,形成了覆盖全市各个角落的调解组织网络。同时,推进人民调解向诉前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领域延伸。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万余件,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
记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可以从源头预防排查社会矛盾,济南如何推进此项工作?
刘杰:我们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在条件较好的章丘市、市中区试点推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并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已在全市推广。
2011年,济南各级各部门先后对79项重大事项进行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超前发现化解纠纷356件。其中,有17项因存在稳定风险不能及时化解被暂缓实施、暂缓出台。
记者:对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济南怎样应对?
刘杰:多年来,我们着力在信访预防、规范初访、减少老上访户上下功夫,消除了大量不稳定因素,积累了许多经验做法。
如2005年,我们在一线执法单位建立执法档案,建立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对执法活动实施全程动态监督;2006年,建立政法机关群众涉法诉求工作站,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和基层。这些工作措施,对依法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报北京3月29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