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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喊车主:挪开占位的“僵尸车”(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01日 02: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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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辆长期停在停车位上无人使用,零件缺乏,落满灰尘,像一个剩下骨架的僵尸,有人形象地称之为“僵尸车”。这些“僵尸车”让居民烦恼,令小区管理者头痛。昨日,江岸交管大队联合台北街城管部门,一口气找到8台“僵尸车”。

  现场:

  昨日上午9时,在台北街桃源社区,一辆全身布满灰尘,四轮全瘪的面包车,停在人行道上,民警很快调来牵引车,对该车进行牵移。在小区两栋楼间的绿化带旁,一辆黑色小车斜着摆放,车身上厚厚一层灰,车牌也不见了。在小区西大门围墙边,一辆破旧的黑色轿车,两个后轮都被卸掉,只剩下生锈车轴,车底座下还堆着几块红砖。

  一上午,联合执法队在三个社区共找到8台“僵尸车”。到下午2点,有2台车被车主开走,6台长期无人管理的废弃机动车,被全部牵至江岸大队停车场。交管部门表示,车主可以持行车证到大队来认领,公示3个月无人认的,统一强制解体。

  物业:

  管不了这些“僵尸车”

  桃源社区物业负责人张女士告诉记者,她曾将一辆长期停在社区的破旧摩托车,拖放到小区一个仓库,“结果一名自称车主的男子跑来,要求物业赔钱,说他的摩托车花了上万元,被物业弄坏了”。

  江岸交管大队机动队队长陈强介绍,如果“僵尸车”停在道路上,交警部门会先将车拖到停车场,通过查询车牌号等手段,与司机取得联系。而停放在小区车辆,则分两种情况,如果停放小区公共道路上的,阻碍了交通,市民可以拨打122,交警部门勘查后将进行拖车处理;如果不是停在道路上的,而在车位上或封闭空间,可以先拨打110,民警认定是盗抢车辆的将进行处理,不是盗抢车辆则由物业公司处理。

  律师:

  居民可起诉车主腾车位

  武汉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胜武表示,“僵尸车”停放小区公用地段,侵犯小区其他业主合法权益。小区物业和业主委员会可通过张贴告示、联系车主等方式让车主将车停放到非公用地段,如果车主不同意,可以到法院起诉车主。

  江汉大学文理学院院长,经济学教授甘德安建议,“僵尸车”车主,可通过跳蚤市场或其他二手平台,交换所需物品。

  上图为交警拖走“僵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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