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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廉租房公租房将“并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1日 07: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1版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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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上海3月28日专电(记者叶锋 魏宗凯)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28日在此间向记者介绍,上海今年将建立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营、有机衔接的机制。

  “实施并轨之后,根据有关政策,同样的房源,既可以用作廉租房,也可用作公租房;资金既可以用作廉租房的筹措,也可用于公租房的建设;两类保障房的管理、运营也实施并轨。”在当日于此间举行的“第四届中国房地产科学发展论坛”上,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副巡视员李东向记者介绍。

  不过,“并轨”不是“同一”。李东表示,实施并轨之后,廉租房和公租房制度仍保持各自差异性。比如,两者的供应对象不同;政府对廉租房对象予以单独的货币补贴;而房型上,只有适配适用的公租房房源才会转化为廉租房。

  在论坛上,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会长刘志峰提出,今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可以合并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承租人的家庭收入水平,分档给予租金补贴。将保障对象依收入水平划分为几个档次,家庭收入越低,补贴越多。对收入较高的家庭,补贴较少或不补贴。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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