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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949年5月出生的邓观莲老人原来是广东省农工矿务局六矿的退休职工,自从退休后她就开始犯愁,因为她所在的矿务局没有为她们办理养老保险,她对老年生活很是担忧。近来,她听说我市出台了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和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相关政策,她兴奋地带齐了资料到市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参保手续。
据市社保中心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自我市推出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政策后,就受到了大批市民的关注,其中以三大煤矿的职工反映尤为热烈。据预测,全市符合相关参保条件的人数可能会达到8000人左右。
这一参保政策刚推出,12333咨询热线的话务数量就明显有所增加,不少心急的群众早早地在7点多就到社保中心排队办理参保手续了。据统计,目前全市已有1132名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和221名企业未参保人员完成了参保缴费手续,并已经开始享受养老待遇,当中年龄最大的已经近85岁,每月可领到950元的养老保险金。其中仅市直范围,就已受理400多人,经审核符合政策办理的有320人。目前已有136人享受待遇,168人处于公示期。
据了解,未参保集体企业人员参保政策规定,同时符合具有广东省城镇户籍、2010年12月31日前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曾经与我市城镇集体企业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等条件的人员可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未参保人员也被列入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办理的范围,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现为广东省户籍;从未参加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已参保人员与原企业存续劳动关系期间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2011年6月30日前曾与我市各类企业(含农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中央、省属和军队驻韶单位(以下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因所在单位关闭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无生产经营能力等原因无力承担缴费或因超过法定时限无法要求用人单位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