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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商场要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04: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江南都市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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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廖济堂报道:昨日,记者了解到,省人防办正式出台了《江西省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下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人防工程安全出口不得采用卷帘门,地下商场、舞厅、洗浴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

  人防工程使用者应确保疏散通道畅通,疏散通道不得堆放杂物、占道经营,有人时安全出口不得上锁。地下商场、舞厅、洗浴等人员集中的公共场所,必须有两个以上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设置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灯。公众聚集和文化娱乐场所,严禁营业期间进行明火作业。同时,人防工程使用者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适时组织消防、反恐、紧急疏散、防汛排涝等演练。

  人防工程使用者不得改变人防工程的主体结构,不得擅自拆除、挪移、破坏人防工程配套的设施、设备和器材。确需对人防工程进行必要装修的,应提出书面申请,装修方案和施工图纸报经当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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