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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3月27日讯 记者袁定波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在今天召开的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法院要进一步强化人权保障、程序公正、庭审功能、证据裁判、审判效率和接受监督“六个意识”,为新刑事诉讼法全面贯彻实施提供充分、坚实的思想准备和组织保障。
张军指出,各级人民法院要把刑诉法凸显的尊重和保障人权思想落到实处,充分彰显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程序公正的立法精神,进一步强化开庭审理为中心、为重心的意识,真正夯实刑事案件的质量根基。要依法用好用足简易程序,努力在法定基本审限内结案并切实贯彻均衡结案要求,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有机统一。要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为刑事诉讼法的正确、严格贯彻执行营造更加良好的司法环境。
张军要求,人民法院在修改后刑诉法的实施准备期中,要妥善处理新旧法实施的衔接、过渡问题;有序开展学习培训;抓紧完成修改后刑诉法配套司法解释的起草制定工作,确保在修改刑事诉讼法决定生效之日同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