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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漏脏”车可获百元奖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30日 02: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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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威海3月27日讯(记者陶相银)即日起,市民若发现市区范围内的散流物体运输车辆有影响市容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进行举报,一经核实,举报者可获100元现金奖励。

  根据《威海市区散流物体运输和倾倒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规定,市区范围为:东起海滨路海边,南至威海新港码头、疏港路、江家寨立交桥,西沿环山路经世昌大道至影视城路口,北至环海路海边。违法违规车辆为未密闭在市区范围内从事散流物体运输及有泄漏、遗撒、违规倾倒等影响市容环境行为的车辆。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以实名制方式举报。举报电话为:城建热线12319、市长热线12345、市城管办电话5181912,也可直接到威海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举报。举报人员举报时,应提供违法违规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违规车辆车牌号码。如有条件,可进行现场拍照或录像,以提供佐证,并提供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举报受理人员接到举报后,将举报信息传递到交警、城管、交通稽查等相关执法部门进行核实。举报信息经相关执法部门核实并经市城管办确认后,执法机关将依据相关法规对违规车辆及单位进行处罚,并按每起100元的现金方式奖励举报人。

  受奖励的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取奖励金通知起30日内,携带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到威海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综合科(塔山宾馆4号楼2楼)领取奖金。同一事件(同时、同地、同一辆车)被不同举报人举报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顺序以受理的时间先后为准,但其他举报人提供的情况对查清该案件有直接作用的也可酌情给予奖励。举报人对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举报,举报人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不配合案件调查的,不列入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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