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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审批权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9日 11: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汕头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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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释放爱心生产力,非公募基金会超公募基金会

  ●社会力量在民间,慈善事业待松绑

  据新华社电近日,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在全国民政会议上表示“将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权”。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非公募基金会是民间慈善的重要力量,进一步发展非公募基金会,是我国社会管理改革的重要方面。如何理解“下放非公募基金会的审批权”这一政策信号?

  根据基金会中心网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3月26日,我国非公募基金会已有1397家,数量上超过1236家的公募基金会,成为慈善公益领域的一支新生力量。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日前接受新华视点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慈善捐赠规模逐年扩大,与此同时,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潜力和社会需求非常大。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如今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超过了公募基金会,如果将管理登记权限都放在中央和省级民政部门,工作量实在太大。一旦下放权力,非公募基金会能更快捷更方便地登记,这有利于非公募基金会的发展。

  “这是一个积极的政策导向,可以解放更多的爱心生产力,让民间慈善迎来全新的发展。”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说。

  如今,越来越多的企业家和个人成立非公募基金会,以民间的力量推动慈善事业,其社会力量越来越大。

  然而,当前我国在全社会慈善意识培养、慈善法规政策制定、公益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慈善主体培育发展、慈善事业监督管理等方面,还有很大差距,需要继续发展、完善。

  根据《2011中国慈善捐助报告》,2010年由于重大自然灾害较多,社会捐赠继2008年后再次突破千亿,达到1032亿元,但这个数字仅占同年我国GDP的0.26%,这一比例远低于一些发达国家。

  慈善人士邓飞认为,非公募基金会可以自主确定公益方向,可以瞄准政府公共服务的“薄弱点”发力,更有针对性地作用于受助群体。

责任编辑:楚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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