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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郑州3月26日专电 (记者张继忠)为全面加强河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评议活动。
此次活动采取聘请“社会义务监督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评议的方式进行。社会义务监督员由业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业内专家和新闻媒体人士等组成,利用业余时间自愿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开展义务监督服务。该厅还聘请一定数量的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监督活动,并颁发《社会义务监督员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则聘请与当地工程建设规模相适应数量的社会义务监督员,每个工程项目上不得少于2名。并颁发《社会义务监督员证》。
据悉,社会义务监督员监督评议内容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重点监督以下内容: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等施工、监理人员履岗及持证上岗情况;施工材料质量情况;工程实体施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是否按图施工、是否符合相关工艺要求等的情况;工程项目落实分户验收制度、质量责任终身制度及设置永久性标牌等的情况;落实工程质量投诉举报制度情况和投诉举报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