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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永新
“包括名称预审、验资、刻章等在内,整个注册过程用了不到一个月时间,没想到会这么容易,而且不需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真有些不敢相信!”不久前,坐在轮椅上的公益人士苏丽平,拿到了“深圳市心之海残友心理援助服务中心”的注册证书。
苏大姐几年前就创办了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但因当时注册登记需要具备“业务主管部门”等条件,导致注册搁浅。而现在,在深圳注册一个社会组织的程序和要求已经简化,再不必为去寻找一个“主管部门”而发愁。
这要得益于深圳大力推行的“让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社会管理”的重要改革举措。这一举措,是深圳转变政府职能、迈向“小政府、大社会”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社会管理水平的一步妙棋。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介绍,深圳从2004年起,采取“半步快走”策略,通过行业协会民间化改革,行业协会直接登记,工商经济类、社会福利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这三个“半步走”,探索社会组织直接向民政部门登记的制度。
2009年,国家民政部与深圳市政府签订《推进民政事业综合配套改革合作协议》,全面探索直接登记的管理体制。今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正式实施,其中近四分之一的篇幅提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创新。
深圳市民政局局长杜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从今年起,深圳将取消工商经济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文娱类、科技类、体育类和生态环境类等8类社会组织的前置审批程序,改由民政部门直接登记。可以预见,这一创新变革势必带来更多社会组织的涌现。伴随着社会组织的蓬勃发展,深圳已启动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深圳所有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的财务收支及接受捐赠等情况,均将直接“晒”在网上。政策的宽松引导,以及社会组织的自觉规范与主动接受监督,为深圳社会组织全面参加社会建设、社会管理铺就了健康发展的轨道。
今年2月27日,在广州召开的全省社会工作会议上,市社工委专职副主任叶民辉介绍了深圳推进社会建设方面的经验。他表示,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组织的改革发展,相关内容连续3年被列为全市重大调研课题和重点改革项目。其中,深圳探索建立社会组织“无主管”单一登记制度,获得“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截至去年底,全市共登记社会组织4554家,其中社会团体188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48家,基金会19家,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达645家。特别是推动了“壹基金”在深圳落户,使之成为中国首家成功“转正”的民间公募基金。
2010年12月21日,全市社会建设工作会议提出,下一个30年,深圳将把社会建设提到与经济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到2015年,深圳社会建设将走在全国前列,民生幸福城市初步建成;到2020年接近世界先进水平,民生幸福城市基本建成。深圳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马宏表示,作为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深圳民间机构现在已实现便捷登记,将来深圳可能还会出台资金扶持政策,促进社会组织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