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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前日从市物价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韶关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并从2012年4月1日起试行一年。
位处韶关火车东站南侧的财富广场原是一栋“烂尾楼”。为盘活资产,市政府以及浈江区政府引进“韶关市中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手其续建,建成后为商业写字楼和公寓,2009年5月开盘使用。
韶关财富广场原设计没有配套停车场。经市政府同意,韶关市中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1500多万元在韶关市火车东站广场靠近韶关财富广场侧建设地下停车场。
韶关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是该广场的配套停车场,属商业类停车场。而韶关火车东站广场停车场为公用事业性质停车场,其收费标准不同。
为弥补投资成本、人工、水电及停车收费设施的投入和维护费用,维持停车场正常运营,2011年1月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建成并经半年免费试行后,该公司于2011年8月向市物价局提交停车收费标准的申请。市物价局根据有关规定,依审批程序同意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于4月1日起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
根据市物价局日前发出的《通知》规定,财富广场地下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按时收费和按次收费:
按时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收费)8:00-22:00,5元/辆小时;时段内最高收费为20元/辆;按次收费:22:00-次日8:00,10元/辆 次。24小时最高收费为30元/辆天;公寓住户收费标准为250元/辆 月;自有产权车位服务费50元/车位 月。
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下浮不限;
进入停车场停车不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车辆免费;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和正在作业的市政工程及邮政车辆,免收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商户和邻近居民住户的车辆停放服务收费,由停车场经营者在此标准范围内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