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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一家商场曝光惯偷照片引争议[图]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5日 11: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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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沈阳某商场入口贴有惯偷照片的警示板。

  东方网3月23日消息:最近,沈阳市繁华商业区太原街将惯偷的照片、姓名贴在警示板上,以警示消费者。此举引起社会广泛热议。

  记者了解到,近日,在太原街一大商场出入口,赫然摆放着两个印有经常出没太原街商场惯偷照片的警示板,照片下方还公布了惯偷的姓名、年龄及犯罪记录等信息,并醒目地写着“严防小偷(嫌疑人)”。

  据商场附近摊位主介绍,警示板大概摆放了三四天,“每天看的人很多”,从22日起就没再看到。据悉,该警示板是由负责太原街的太原街警务区刑侦中队放置和撤下的。

  记者之前看到,警示板上共“公示”20人,最大的50岁,最小的22岁,其中两名是女性。这些人均为团伙作案,两三个人一组,有的人专门掏包;有的人挺着大肚子假装怀孕,伺机被撞倒后讹人。

  该商业区的清洁员刘阿姨介绍,太原街偷窃现象十分严重,偷窃者以年轻人为主,其中不乏漂亮的女性,一般是以掏包为主,两个人以上协同作案。“摆放警示板这段时间,太原街的偷窃状况确实得到了改善。”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警说:“小偷猖獗,很多盗窃金额又不够处罚条例,所以采取了公示照片的措施,以提醒行人注意。”

  22日下午4时许,记者在太原街曝光惯偷照片的商场门前,看到警示板已经被撤下。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对商场做法有不少支持者,但总体反对者居多。

  碰撞

  反对者:是对人身权利的侵犯

  小偷固然应该受到法律严惩,但公布照片有损其人格。小偷也是人,不应受到侮辱。曝光只能起到预防作用,未见得有实效。

  大学教师 战涛

  公开张贴小偷照片的做法与现代法治理念是相违背的,涉嫌侵犯公民肖像权和隐私权,如此做法也是对犯罪嫌疑人的歧视。

  律师 张功涵

  支持者:对惯偷是一种震慑

  如果对屡教不改的惯偷,依然以教育为主,无异于放虎归山。给惯偷迎头一击,可以让他们打消继续为恶的念头,同时对那些有偷窃想法的人也是一种震慑。

  媒体人 邹德胜

  现在很多小偷都没达到法定年龄,惩罚起来有难度。这些小偷屡教不改,所以商场才出此下策。呼吁有关部门完善法律法规,对惯偷加大打击力度。

  市民 王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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