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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动重点整治涉重金属环保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24日 21:3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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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广西召开2012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启动环保专项行动并明确了整治重点为涉重金属企业。有关部门将以最严厉的措施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企业的环境污染问题,全面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处置企业,从严监管污染减排重点企业。

  据介绍,由国家统一部署的环保专项行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开展环境执法行动,解决了大量环保突出问题。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以环境倒逼机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定》的要求,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有4项:一是尽快完成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排查。特别要全面深入排查以重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为主的重金属排放企业,重点排查涉铅、镉、汞、铬及类金属砷的重点行业,重点排查河池、崇左、百色等重金属生产企业比较集中地区,重点检查企业审批手续是否齐全、生产工艺是否符合要求、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按要求转移等。二是全面彻底地开展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大整治。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提出的“六个一律”和“双否决”要求,坚决关停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涉重金属企业,坚决淘汰一批企业落后产能,限期整改一批存在问题的涉重金属企业,限期搬迁一批对江河湖海沿岸地区、饮用水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内存在污染隐患的涉重金属、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大力推进涉重金属行业资源整合。三是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的建立。有关部门要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违规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违法排污行为。要将专项行动检查过的重点行业企业纳入日常重点监管范围,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巩固整治成果,防止环境违法企业死灰复燃。四是进一步强化环保共同责任机制和社会监督。环保、发改委、工信等9部门要密切配合,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切实解决一批环境污染隐患。(记者/李新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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