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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3月21日讯(卢学民 记者 李京枝)3月2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奖励春运期间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人,经核实,共有117起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人受到奖励,省交警总队已统一向这些举报客运车辆违法行为的12个市州交警支队拨发奖励金42700元,再由当地交警将奖金发放给举报人。今年春运期间群众举报客车超员等严重违法行为比2011年春运举报多8起。
春运期间,四川省公安交警部门继续推行对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凡举报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含)至50%,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300元;凡举报7座以上公路客运车辆超员50%(含)以上或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的,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并依法进行了处罚的,奖励500元。经审核,2012年春运全省共有12个市州查实群众举报公路客运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117起,其中超员20%至50%的79起,超员50%(含)以上的38起,省交警总队发给举报者奖金42700元。其中:南充市38起(南部6起、仪陇16起、蓬安16起),奖金14600元;宜宾市16起(市区2起、高县1起、兴文3起、屏山1起、长宁2起、筠连3起、珙4起),奖金5200元;广元市13起(苍溪13起),奖金5500元;广安市11起(岳池5起、邻水6起),奖金4500元;绵阳市8起(市区6起、安县2起),奖金2400元;泸州市8起(市区1起、合江7起),奖金2800元;遂宁市7起(蓬溪4起、射洪3起),奖金2100元;巴中市7起(通江7起),奖金2300元;自贡市3起(沿滩2起、贡井1起),奖金900元;内江市3起(市区3起),奖金900元;资阳市2起(市区2起),奖金1000元;高速公路1起(攀西高速1起),奖金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