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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单伟强报道)下月起,新疆中小学必须开展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3月2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下发《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切实保证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的规定〉的实施意见》。要求从4月起,所有学校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学校不能削减、挤占体育课时,确保小学1~2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3~6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
此外,除大课间体育活动的广播体操外,可根据各校实际,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须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一小时集体体育锻炼。
此次活动,将实行问责和一票否决制,对组织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者,挤占学校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的地区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主要负责人实行诫免谈话,进行责任追究;并在评先、评优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评为先进单位和示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