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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渠娟报道)记者3月20日从乌鲁木齐市环保局了解到,乌鲁木齐市政府日前发出通知要求,乌鲁木齐市将禁止新建各类燃煤设施,包括电厂锅炉、工业锅炉、煤粉锅炉及供热锅炉。
此项措施将进一步加大我市能源结构调整力度,控制原煤消耗量增长,降低因燃煤产生的污染物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通知还要求,今后要严格执行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有关规定,严格项目审批关,不得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运入、存放、燃用高污染燃料。对于违反规定,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新建燃煤设施、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将由环保部门责令拆除或者没收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运入、存放高污染燃料的,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乌鲁木齐市总用热面积达1.3亿平方米,其中燃煤供热占42%,今年,乌市计划投资71亿元,完成城区所有集中、分散和居民自采暖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改造,新增天然气供热面积4905万平方米。
据了解,乌鲁木齐市冬季大气污染与特殊的气候、气象及地形等自然条件,以及燃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工业企业高能耗均有很大的关系。因此,乌鲁木齐市必须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项目和环境管理措施,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今年开始,乌鲁木齐市将下猛药治理大气污染,用八个“一律不准”强力推行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即在城市南北风道上一律不安排高耗能企业、所有工业企业一律停止建设自备电厂、所有工业企业一律采取最严格的环保措施、所有供热燃煤锅炉一律改为天然气、新建建筑一律采取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供热、所有中心城区的污染企业一律搬迁、进主城区的机动车辆一律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所有企业一律实行最有效的环境管理措施。通过一系列的严格措施,让各族市民呼吸到更加洁净的空气。
2011年,乌鲁木齐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276天,占全年天数的75.62%,比2010年达标天数多了10天,这是自1995年有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以来,乌鲁木齐市达标天数最多的一年。通过采取综合治理措施,今年乌市将力争实现优良天数278天,达标率达到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