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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环保“一票否决”制成为各地政府考核体系的核心,“一票否决”有效地约束了一些地方政府单纯发展经济而放松环境保护的行为,对区域环境改善起到了积极作用。
然而,环保“一票否决”制执行得真的一帆风顺吗?现实中我们不难发现,有些地方在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时明确要求,完不成目标任务即引咎辞职或就地免职,但在执行过程中即使完不成环保目标任务,也鲜有引咎辞职者,只不过是换个地方,到其他单位或异地任职。
环保“一票否决”制度要执行到位,既要有制度层面的保障,还要有执行方面的有效性落实,两者缺一不可。但当前最缺失、最软弱的就是监督机制,比如,一个地区环保指标的真实性由谁来监督?环保“一票否决”如何做到公开、透明?被“一票否决”的官员受到的处分、职务安排、今后复职的条件如何及时向社会公布?只有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环保“一票否决”才能保证执行到位不走样,遇到棘手问题不绕开。王奎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