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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上密密麻麻的小青松
上周四,位于丽江市区象山路边的一幢房屋建筑工地,施工方用了大量天然中幼林木材(小青松)作建筑顶杆,违反了丽江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杜绝建筑施工使用林木作建筑顶杆”的规定,受到当地林政稽查人员和森林公安调查。林业部门表示,待调查结束,将按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施工方进行处罚。
执法人员在调查该施工现场时,经过清数,发现有1000多株天然中幼林木材作为建筑顶杆被使用,其中近300株属于新伐的天然林小青松。施工方称,这些施工中使用的顶杆除最近收购的新伐部分外,其余一部分是在去年治理中处罚过以后,运到该工地重复使用的。调查中还发现,该工地重复使用曾处罚过的旧顶杆一事,之前,当地林政执法部门并不知情,也未接到过当事人的报告。
这些新伐的幼林木材建筑顶杆又是从哪里收购来的呢?据施工方当事人说,是约半月前,跟一个木材厂买的,每株是12元,也是别人帮他送到工地上的。16日,经执法人员现场清数,这批非法收购的新伐小青松总计约280株。
“去年11月,该施工方负责人就曾在另一建筑工地,因非法收购和使用天然中幼林木材作为建筑顶杆共计1340株,受到过区林政执法部门的处罚。”丽江市古城区林业局林政稽查队介绍,当时的1340株中幼林木材建筑顶杆“非法收购”被处罚后,再经执法部门变价处理给当时的施工方负责人,成为施工方负责人的合法木材。但按丽江市政府专项治理中“杜绝建筑施工使用林木作建筑顶杆”等规定要求,原变价处理后的木材顶杆,虽然辖区林业部门承认其“处理材”的合法性,但并不意味着能够再行使用于建筑过程中。
晚报记者还了解到,在去年9月丽江开展的专项治理中,其治理区域现场发现使用天然中幼林木材作为建筑顶杆的,共计约12万株。其中,现场发现新伐天然中幼林小青松2000株。这些天然中幼林小青松的当事人无法提供任何合法来源证明。晚报记者深入林区调查发现,目前,大批量非法盗伐、收购天然中幼林小青松的情况仍然存在,丽江市“杜绝使用中幼林木材作为撑杆和顶杆”的治理,在高额利益的驱动下仍有顶风作案者,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尚无实质性进展。(王法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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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按照国家林业局和公安部的相关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刑事立案起点为2立方米至5立方米或幼树100株至200株;以牟利为目的,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在20立方米或者幼树1000株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