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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见习记者 李家健)本报3月19日报道了南宁市半岛 融园小区8辆汽车一夜之间车胎被扎,车主总共损失超过万元的事件。记者随后向保险业人士咨询获知,在这种情况下的车损并不属于保险的理赔范围。法律人士表示,破坏汽车的行为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肇事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太平洋保险公司的一名理赔人员告诉记者,一般保险理赔的范围包括车损险、玻璃险、车上人员险、盗抢险、自燃险和划痕险6种,而轮胎被扎不属于以上6种情况。她表示,汽车轮胎其实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属于理赔范围,即便是因为撞击而出现的损坏。
另外,报道中韦女士的车顶被人用脚踩凹,也不能当做车损险进行理赔。“因为人为的故意损坏并不能进行理赔,除非韦女士能证明车外壳出现变形是因为意外的情形,比如说被掉下的石头砸到。”该理赔员说,另外,如雨刮、安全带的损坏也不属于理赔范围。
目前,警方已对此事件进行立案调查,暂时不便透露更多细节。广西纵华律师事务所一名姓阳的律师告诉记者,此案中破坏车子的行为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肇事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阳律师告诉记者,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涉嫌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而故意损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的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小区停车问题一直备受居民诟病。也有居民提出,解决小区乱停车的问题需要物业和居民共同努力,不应采取过激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