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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运公交等价格不调整

因油价上调,海口诸多加油站汽车提前排队加油。 本报记者 陈元才 摄
我省成品油最高零售价格表
调整前 调整后
(元/升) (元/升)
90号汽油 7.84 8.28
93号汽油 8.51 8.99
97号汽油 9.04 9.56
0号柴油 7.43 7.95
说明:1.以上汽油含0.90元/升车辆通行附加费,0号柴油未含车辆通行附加费。2.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格。
本报3月19日讯(记者光明)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我省从3月20日零时起上调成品油价格。根据通知,汽、柴油(标准品)价格每吨均提高600元。
从省物价局了解到,调整后我省90号、93号、97号汽油和0号柴油每吨最高零售价分别为10080元、10685元、12290元和9220元。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不超过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的前提下自主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等额提高。合同约定由供方配送到零售企业的,最高批发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倒扣300元确定;合同未约定配送的,最高批发价格倒扣不低于335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批发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批零价差不小于300元。成品油批发企业可在不超过最高批发价格的前提下,与零售企业协商确定具体批发价格。对符合资质的民营批发企业最高供应价格,按最高零售价格扣减400元确定,当市场零售价格降低时,对民营批发企业的供应价格也要相应降低,保持价差不小于400元。具体供应价格可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省物价局同时明确,此次成品油价格提高后,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铁路客运、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含岛际和农村水路客运)价格不作调整。